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刘宏)3月21日,因携带汽油危害公共安全安全的当事人杨某被行政拘留七日。
3月21日8时30分许,一名男子拎着一个塑料桶子走进市公用事业局客管办城市客运管理中心大厅。工作人员询问他有什么事,他回答说一台车被扣了。看他手里拎了东西,并且神色不对,工作人员走出办事窗口,见他手里瓶子装着有色液体,引起了警觉,一面问他一些情况,一面立即向参与联合整治行动的民警报告情况。民警赶到现场后,向这名男子了解情况,想方设法夺走了塑料桶,并将他带到市公安局驻客管办警务室进行询问。之后一闻,塑料桶里装的竟是汽油。
原来,这名男子姓杨,前一天驾驶湘FB87××捷达车涉嫌从事非法营运,车辆被邵阳市打击非法营运联合整治查控组暂扣。他为了达到最轻处罚的目的,携带装有50元汽油的塑料桶子,企图以自焚相要挟,危害公共安全。
该案被立即移交市公安局双清分局广场派出所。经调查取证,事实清楚,3月21日下午,公安机关对当事人杨某作出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