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付春凤 饶建军 李荣兴)近日,在城步调处办的组织协调下,城步金紫山林场与中电投广西金紫山风电有限公司签订了《插花山征地补偿协议》、《占用行政区划内土地补偿协议》、《行政规费缴纳协议》,共为城步方追回补偿金、规费215万元。
2011年广西资源县在开发金紫山风电项目时,未经湖南省城步苗族自治县许可,擅自非法占用城步金紫山林场十里平坦工区林地92亩,用于修建公路、风机塔、搅拌场等。金紫山林场发现后向县调处办汇报此案,城步调处办立即向县政府领导汇报情况。在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首先由城步林业局、国土局向中电投广西金紫山风电有限公司发出停工通知书,其后,城步调处办代表政府组织金紫山林场、县林业局、县国土局、县民政局、县风电指挥部等单位人员,十次赴广西资源县谈判,六次赴十里平坦实地测量占用面积和位置,四次邀请广西资源方到城步协商。根据风电建设已完工,侵占土地既成事实的情况,城步调处办代表政府向施工方中电投广西金紫山风电有限公司追缴土地补偿款,行政性规费、税收等问题。通过长达3年多的艰难谈判,于2014年3月底,中电投广西金紫山风电有限公司与城步方签订了《插花山征地补偿协议》、《占用行政区划内土地补偿协议》、《行政规费缴纳协议》,共计为城步方追回补偿金、规费等215万元,同时规范了广西资源县、中电投的开发行为。下一步该办将继续组织税务、财政部门与广西资源县政府谈判税收分成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