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蒋松青)日前,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对武陵山片区农村基层教育卫生人才发展提供重点支持的若干意见》(湘发〔2013〕3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103年度武陵山(罗霄山)片区农村基层卫生人才岗位津贴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13〕144号)精神,城步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局印发了《关于我县乡镇(中心)卫生院医疗卫生技术人员人才津贴实施意见》(城人社发〔2014〕6号),从2013年1月1日起给具有初级以上职称(含初级)的在编在岗农村卫生院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实施人才津贴。这是该县为进一步稳定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的又一举措。
足额落实配套经费。湖南省政府规实施人才津贴所需经费,省财政补助60%,县财政配套40%。该县财政极其困难,为保证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将2013至2014年的配套经费全额挤入2014年县财政预算。
合理确定发放标准。该县根据实际情况将乡镇(中心)卫生院划分为四个不同类别等次。向路程远、海拔高、居住人口分散、生活条件艰苦的地方倾斜,一至四类单位月标准依次是200元、300元、400元、500元。
及时审批发放到位。《实施意见》印发后,县卫生局及时安排,督促乡镇(中心)卫生院呈报审批表,迅速报批。经审核审批,为243名农村卫生院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兑现了人才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