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在线讯(邵阳县纪委效能室)今年,邵阳县为确保重点工程项目健康发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实施重点工程派驻纪检监察员制度,在全县19个重点工程指挥部派驻纪检监察组,每组1-2名纪检监察干部,加强对重点工程的资金运行、招投标、建设速度等工作环节的监管,以杜绝纪检监察对重点工程的“真空”管理。
签订“责任状”。县纪委监察局向建设单位发《建设工程项目责任状》,告知建设单位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严格履行中标合同,若违反将要承担哪些责任等内容。县纪委监察局在接到县发改局发来的工程项目立项通知书后,即向建设单位发送《建设工程项目责任状》,由建设单位负责人、工程指挥部纪检监察干部、建设项目负责人签名盖章后,7天之内把回执退回至县纪委监察局。以确保财政性投资建设工程从计划、预算、立项到招标、发包、施工、结算等重点环节都处在监督之中运行。
延伸效能监察。施工环节往往是施工单位和不法监理钻空子的“重灾区”,为彻底堵住这一漏洞。纪检监察干部在工程建设中进行效能监察立项,加强对材料价格、工程量等重点环节的监督,特别是对施工监理过程的监督。同时,县政府明文规定: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不得随意变更中标后的施工方案,如确有需要变更的,必须报县招标领导小组同意;若变更后的工程项目造价超该工程项目总造价5%的,应视情况组织重新招投标。
严把验收评审关。重点工程项目竣工后,由建设单位牵头,邀请县建设、规划、发改、监察、财政、质监等部门组成验收小组,对竣工项目进行综合验收后,才能交付建设单位使用。在履行竣工项目全面审核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变更项目的审核,对疑为不合理的报价部分,经市场调查取证后,进行合理核减。同时,对无正当理由超中标价的部分,也一律进行核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