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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步财政局开展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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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王凌云)为确保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到实,充分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湘群组发[2013]45号)、城步苗族自治县农民权益维护和农民负担监管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城农维监[2014]3号)、《城步苗族自治县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实施细则通知》(城政办发[2011]33号)等文件精神,决定每半年开展一次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专项检查工作。

  整治时间主要为每年4月和9月,4月检查上年四季度和当年一季度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情况,9月底检查当年二、三季度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情况。整治内容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财政补助性资金情况。补助资金筛选、比对、审核制度是否制订,补助数据录入补贴系统前是否都进行了乡村两级公示和抽查核实(查照片和抽查记录),公示内容是否完整齐全,补助性资金政策文件信息是否及时接收并回复,公示反映和抽查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向补助主管部门、县财政局反馈并协助处理,补助对象信息录入是否真实、准确,补助是否及时发放等。

  二是项目资金情况。项目计划和资金文件信息是否及时接收、回复并分村建立项目、资金监管台账,所有项目是否者进行了项目和竣工决算公示,公示内容是否完整齐全,在项目申报、建设、验收和资金拔付等环节,所有项目是否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参入与监管(查照片和抽查记录),项目招投标是否公开、公正,公示反映和查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向主管部门、县财政局反馈并协助处理。

  三是乡镇基本支出情况。预算编制是否规范、完整、及时,经费支出是束按预算执行、是否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是否建立严格内部控制制度和化债制度,单笔5000元(含5000元)以上非工资性支出附件是否及时上传县乡镇财政管理局审核,是否按月、用时编制和报送各项财务报表,财务资料是否及时装订归档。

  四是村级基本支出情况。是否严格执行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分村设置账户、账簿核算,是否存在账外账,债权、债务是否及时入账,是否按时编制、报送财务报表,财务资料是否及时装订归档。

作者:王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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