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彭岚 钟婧)为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法律素质,增强全民法制观念。城步西岩镇党委、政府根据上级有关指示精神文件,成立建设法制学校领导小组,全力落实村(居)民法制学校建设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各村(居)委迅速成立法制学校建设工作小组,明确村(居)民法制学校成员:校长、副校长、成员。对法制学校教学设备,课程组织经费予以保障。
明确目标任务。各村(居)民法制学校校长由村支书担任,校长及时与挂村的法制副校长兼讲师联系并协调,做好法制学校布置工作,上课前要有文字资料,图片资料,精品课程宣讲,学员详细花名册,及领导办点示范工作方案。
高标准建设法制学校。各村(居)民法制学校建设要达到“七有”标准。即有管理机构、有教学场地、有师资队伍、有教学计划、有讲学对象、有管理制度、有教学档案。
组建法制学校教师队伍。教师应以政法干警,法律服务人员为主体,同时从镇综治办等部门组织有工作经验、法律知识较丰富的人员中配备教师。
强化督查考核。村(居)民法制学校建设工作纳入各村(居)年度综治绩效考核、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