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在线讯(邵阳县作风办)自中央八项、省委十项和市委十项规定出台以来,邵阳县厉行勤俭节约,严管公务接待、堵死公务消费漏洞,公款吃喝之风有效得到遏制。
严把预算、报销关。公务接待费年初全部纳入县财政统一预算,单独列支,由县纪委廉政室建议总额控制数。县委办和政府办共同印发《邵阳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县纪委、县监察局和县财政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公务接待一律要求有派出单位公函,一律由单位“一把手”审签同意,且必须留存签批记录和派出单位公函。公务接待费用报销实行一事一结,超标准、超预算、超范围开支的公务接待费,一律不得报销,并且还要追究违规人员责任。公务接待相关费用票据必须经手人、室负责人、本单位财务负责人“三签字”,和派出单位公函、接待清单一起作为公务接待费用报销凭据,并定期接受审计监督。
严划限额、清单线。在公务接待中,县级领导干部和县直部门干部到乡镇开展工作需要就餐的,必须在乡镇机关食堂用餐;县级领导干部、县直部门干部和乡镇干部到村组开展工作原则上不到村组就餐,遇特殊情况需要在村组就餐的,要按实支付伙食费。同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工作餐根据人数采用圆桌餐或者自助餐形式,以邵阳本地家常菜为主,不得提供鲍鱼、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一律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工作日午餐一律禁止饮酒,不得使用高消费餐饮场所。公务接待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有相关负责同志审签。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接待场所、费用以及接待陪同人员情况等内容。
严施督查、问责力。严格建立督查和问责机制,强化常态威慑力,提高制度执行力。县纪委督促县财政、县审计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县所有单位和23个乡镇(场)公务招待费用开支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县纪委、县组织部、县公安局和21名隐形监督员以暗访形式深入县城宾馆饭店、娱乐场所、购物中心现场检查。县工商、县税务等部门通过查看商家发票存根等方式顺藤摸瓜,摸排线索。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严肃问责,实行责任倒查,不仅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追究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责任,让问责成为各级干部严守制度规定的“加压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