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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县城乡低保对象“阳光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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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刘飞 杨新甫)“坚决取缔‘关系保’、‘人情保’,杜绝错保、漏保现象发生。”8月7日,邵阳县启动2014年城乡低保对象重新认定“阳光行动”工作行动,集中两个月时间对全县城乡低保对象进行重新评议审核。

  据了解,该县在城乡低保对象重新评议审核中,将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坚持阳光法则,做到每个流程都实行阳光操作,以公开促公正、用公正树公信,把公平公开公正贯穿于行动的每一个环节,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放得心。在为期两个月时间里,全县城乡低保对象将进行重新评议审核,从严落实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审核审批签字责任,确保达到“五个100%”,即100%地清理所有低保对象,100%开展入户调查核实,100%开展民主评议,100%阳光公示公开,100%审批录入备案。同时,该县还硬性规定国家公职人员和低保经办人员的直系亲属,现任村(居)委会干部本人及配偶与直系亲属,有固定工作、固定工资或有退休工资的人等不得享受低保。为此,该县民政局专门设立了投诉举报电话统一受理举报投诉,接受社会监督。

作者:刘飞 杨新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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