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在线讯(记者 石世桢 通讯员 唐月月 唐俭)“批发价5元一斤”的问题猪肉,你敢吃吗?养猪场出售病死猪每头50元至200元,“该当何罪”?冷库搬运工对病死猪肉“乔装潜伏”入库,悔不当初……邵阳县人民检察院近日批准逮捕17名嫌犯,并对公安机关未提请批捕的另一名嫌犯李某(丁)进行追捕。罪名分别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非法经营罪。
今年4至6月,刘某、李某(乙)、彭某合伙租赁邵阳县谷洲镇决菜村村民李某(丙)的房屋,开设病死猪肉加工厂,三人的利润分配为4:3:3。刘某等人从陈某、肖某、邹某等人处收购病死猪,刘某之妻伍某负责加工、分割病死猪肉,彭某之妻蒋某负责财务管理、做饭和加工病死猪肉;然后再销售给吕某和李某(戊)(另案处理)等人。
在这期间,刘某、李某(乙)、彭某因经营问题发生矛盾散伙。散伙后,刘某夫妇继续经营加工厂,并从李某(甲)、颜某处收购病死猪后销售给吕某。
今年1月开始,郑某从夏某等人处收购病死猪肉,销售给吕某,粟某协助郑某记账;吕某多次在刘某、郑某、李某(甲)处收购病死猪肉,销售给长沙胡某等人。2月份,周某明知吕某、刘某、郑某、李某(甲)等人产销病死猪肉,却多次驾驶湘M252XX冷冻车为上述嫌犯提供运输服务,从中获利。
呙某在2013年初就以每头50元至200元不等的价格,从邵东县魏家桥镇某养猪场、大祥区雨溪桥镇某养殖场等处收购死因不明的病死猪十余头,销售给颜某、危某(另案处理)等人。邵阳市区塔北路冷库搬运工彭某得知刘某、吕某、李某(丁)等人放在仓库内的猪肉系病死猪肉,仍旧为其病死猪肉改换包装、卸货、清点货物。
此前的2011年8月份,李某(丁)在广东省茂名市石鼓镇食品公司内私设屠宰点,未办理任何手续,在当地收购大量生猪宰杀。今年7月份,李某(丁)将未经验疫的猪肉以每吨1万元的价格销售给吕某,共计9吨。李某(丁)违反国家规定,私设生猪屠宰场,从事生猪屠宰、销售等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该院以非法经营罪对嫌犯李某(丁)依法追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