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在线讯(记者 艾哲 通讯员 刘飞 杨新甫 夏利荣)11月下旬,邵阳县岩口铺镇下马石村最后一榜公示,全村低保对象从原来的45户49人变为31户44人,新评上低保对象23人,符合条件继续享受低保老户21人。据了解,邵阳县今年对全县所有低保对象进行重新认定,评出低保对象共计72578人,全县实际减少低保对象5678人。
邵阳县原有城乡低保对象78256人,每年发放资金1.32亿元,低保人数和低保资金居全省第三位。为彻底整治群众普遍反映强烈的“关系保”、“人情保”及“错保”、“漏保”等突出问题,邵阳县遵循“公开公正、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分类施保”原则,在全县开展低保重新认定“阳光行动”。清理按照“四个重新”和“五个百分百”的要求进行,即重新申请、重新评议、重新审核、重新审批,清理核查率、入户调查率、民主评议率、公开公示率、建档备案率均达100%。
长乐乡贫困对象较多,低保评定难度大。为准确有效识别低保对象,该县在长乐乡创新推行低保对象重新识别“春雨行动”,县民政部门抽派了19个工作组38名队员进驻该乡,严格对照县里科学制定的低保政策“十一条准入”和“十三条不准”要求,组织村民主评议小组对已享受的老低保户和未享受的困难户进行入户核查,重新识别评定出低保对象1380人。其中,老低保人数646人,新纳入低保对象734人。重新评定后,长乐乡享受低保对象总人数减少了232人。
在长乐乡成功试点后,邵阳县将低保认定“阳光行动”在全县推开,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进退及时”。该县还专门下发文件,明确规定国家公职人员和低保经办人员的直系亲属,现任村(居)委会干部本人及配偶与直系亲属,有固定工作、固定工资或有退休工资的人等不得享受低保。在落实低保救助惠民政策上,严格按“三级公示”(村、乡镇、县公示)、两级审核审批(乡镇负责审核、入户救助局负责审批)进行,力促社会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