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牌上的姓名“耀”字无误。
邵阳新闻在线讯(记者 石世桢)砖厂民工工资“变”为白纸欠条,并且欠薪者签名写成方言简体,“耀”字写成“跃”,难倒当事人,但难不倒依法行政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1月14日,新邵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钟先生表示:如果证据确认砖厂老板属于恶意欠薪,刑法“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不是好惹的。
被欠薪的民工之一胡某国、田某敏是贵州人,他们来到新邵县潭溪镇椅子村砖厂打工,但砖厂老板没有按时发放2014年8月至10月21日之间的工资。11月5日,砖厂老板给胡某国出具1.61万元的工资欠条一张、给胡某国和田某敏出具1.9997万元一张。
年关将至,胡某国等民工希望砖厂老板结清工资以便回家过年,但多次索要未果,于是向新邵县人社局投诉。不料,出现了新的波折。
该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钟先生等承办人员,通过坪上派出所查询户籍发现,欠薪欠条上的签名“阳跃某”,与被投诉者的户籍姓名“阳耀某”不吻合,虽然“跃”字在邵阳方言中读音和“耀”字一样,但在户籍姓名的法律意义上,不同用字的两个姓名,往往是一字之差,天壤之别,那么这两个名字是不是指向同一个人需要举证。这可难倒了两名投诉者,无奈之下,胡某国拨打邵阳晚报热线电话18907398110求助。
1月14日,新邵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钟先生介绍,这也是他们第一次遇到“工资欠条签名有误”的问题,他们向法院、律师、仲裁等人士咨询了应对办法,感觉需要“花点时间磨”;庆幸的是,2011年5月1日起施行的新《刑法》,已经把“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等严重危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正式列入《刑法修正案(八)》法条,进一步强化了刑法对民生的保护。届时,如果证据确认该砖厂老板属于恶意欠薪,对号入“罪”,不是闹着玩的了。
钟先生介绍,该砖厂拖欠的民工工资,目前登记在案的欠薪总量为10万元左右,涉及约10人。此前,该大队走访了砖厂所在地的村支书及原来的老板,掌握了“欠条”之外的相关信息,并且和该砖厂老板在新邵某高中工作的兄长取得联系,其兄说已经代其弟支付了其他款项,以尽量帮助自家兄弟少惹麻烦。
欠条上的签名写成“跃”,节外生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