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黄元发)3月27日至4月2日,邵阳县人大、政协牵头,县纪委、监察、督查、财政、审计等部门联合对2011年以来全县各类水利项目工程招投标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的全面审查完毕。审查结果表明,266处工程招标全部符合招投标法规规定,6.36亿元资金使用合理,工程质量良好,实现了水利工程、资金、干部“三个安全”。这是该县水利局实行“七个三招标”取得的好成绩。
招标信息发布“三公开”。即将招标内容、招标时间、招标地点“三公开”,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以及电视、报刊等媒体上公布招标信息。
招标文件编制“三保密”。即编制标底时,严格实行编制标底人员、编制地点、编制内容“三保密”,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临时安排专职人员封闭做标底,并对编制标底人员在封闭地点与外界实施“封闭”。
对竞标单位实行“三级审查”。即对竞标单位的资质、业绩、财务状况等由招标代理单位审查、招标委托单位审查、评标委员会审查,杜绝不具备资质条件的投标单位进入。
评标委员会组成“三结合”。即由评标专家、项目法人代表、建设管理单位代表组成“三结合”评标委员会,为评标公正提供组织保证。
评标工作“三分离”。即评标的不定标、定标的不评标,把评标分为若干个部分,使评标、统分、唱标由一个程序编为不同人操作的三个程序,避免因权力过度集中印发不公正问题。
监督工作“三到位”。即监督工作人员组成到位、人员职责到位、监督工作到位。由省水利厅、市水利局调监督人员,监督人员从编制标书开始,全程参与每一个环节实施“面对面”、“人盯人”的全过程监督。
招标结束后“三跟踪”。即跟踪落实、跟踪举报、跟踪服务,并对外公布各项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