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张盛柱)近日,笔者从城步财政局了解到,该局认真落实上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相关精神,主动适应财政管理工作新常态,做实做强财政奖补一事一议工作。
分配资金实行项目制。县财政局分配奖补资金时,资金分解落实到每一个村(居)的具体项目,有效防控乡镇和村(居)假报、虚报项目套取或挪用财政奖补资金。
项目申报实行自选制。“自选制”就是申报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村(居)在选择申报项目时,充分尊重村民意愿,所选项目须经村民代表大会集体讨论通过,并在村内进行公示后确定。从而极大地调动了受益村民筹资筹劳和管理项目的积极性,保障了村民的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也有得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做强做大。
项目建设实行自管制。“自管制”就是由在乡(镇)政府的监督下,经村民大会选举并张榜公示后的理事会作为项目建设主体,在项目建设中代表村民具体负责材料采购、工程施工、财务核算、质量管理等工作。
项目验收实行联合制。一事一议奖补项目实行以村级组织群众代表在施工现场监督验收、乡镇人民政府和乡镇财政所初验以及县综改办联合相关业务职能部门参与把关,指导工程设计和施工,参与工程验收三级验收机制,从而保证项目真实和工程质量。
项目实行三级公示制。县、乡财政部门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全面公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标准、申报程序、年度项目安排和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情况等,并督促有项目的村(居)委会依据村务公开的相关规定实行项目和财务双公示。
项目实行乡镇报账制。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竣工后,经村、乡、县三级验收合格后,由县财政部门根据年初的分配方案,结合项目决算情况(决算小于分配数的按决算金额、大于分配数的按分配金额)拔付资金到乡镇财政所的“村账乡管办”,项目所有开支到“村账乡管办”报账。(财政局张盛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