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刘凤珍)镇村村民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怎么办?笔者6月8日从城步丹口镇民政办获悉,4月28日,城步苗族自治县出台的《城步苗族自治县临时救助暂行办法》,主要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临时性、应急性、过渡性的专项救助。遭遇意外事件、重大疾病、必须支出突增等情况的家庭可申请临时救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无法享受临时救助:1、因打架斗殴、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或自杀、自伤行为造成自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导致家庭或个人困难的;2、法定赡(扶、抚)养人未按规定履行义务的;3、因突发性意外事件或属于人为责任事故,已获得各种赔偿和救助后,家庭和个人基本生活未出现严重困难的;4、拒绝相关救助部门调查核实,隐瞒或不提供家庭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5、不按规定提供有关证件、证明或提供的证件、证明不齐全的。
临时救助金标准暂定为三类(急难除外):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为第一类,救助标准为每户1500元以下(含1500元);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为第二类,救助标准为每户1000元(含1000元)以下;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为第三类,救助标准为每户600元(含600元)以下。
笔者了解到,临时困难救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克扣、拖延或挪用,对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此外,对通过不正当手段骗取、冒领临时救助资金的,将依法追回并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该镇民政部门积极响应县级民政部门的惠民政策,并召开村级秘书会做好临时救助政策宣传,不断加大政策宣传普及力度,使临时救助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引导社会公众理解、支持临时救助工作,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弘扬中华民族团结友爱、互助共济的传统美德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