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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步调整住房建设行业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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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杨文燕 段才国)8月6日笔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为完善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促进城市建设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省市文件要求,城步苗族自治县从2015年开始调整城市道路占用费和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收费标准。

  调整的城市道路占用费标准是,建设工程项目:按每日每平方米1元收取,其他项目按每日每平方米2元收取。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收费对象是对在城市规划区内挖掘城市道路或因其他原因对城市道路造成毁坏的单位或个人,按破损面积实时造价的150%收取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由城市建设管理部门进行修复。对毁坏城市道路的单位或个人自行修复并经城市建设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的不得收费,因特殊原因,在新建、改建的道路两年内需对其开挖的,按城市道路挖掘修复成本的两倍收取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

作者:杨文燕 段才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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