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在线讯(邵阳日报记者 黄可乐 通讯员 刘少阳)近日,邵阳市发布首部《邵阳市城市容貌标准》(简称《标准》)。《标准》对城区范围内的道路、建(构)筑物、环境卫生、户外广告、城市照明等容貌的建设与管理提出了详尽的要求,为实现邵阳市城市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和长效化奠定了基础。
近年来,邵阳市通过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城区市容市貌持续提质,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但由于全市缺少统一的城市容貌标准,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存在一定的困难。为树立明确的、可操作性强的指导标准,在与我国现有的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保持一致的基础上,市城管执法局结合邵阳城市管理工作实际情况,起草了《邵阳市城市容貌标准》,并由市人民政府审定后发布实施。
据了解,《标准》从道路、建(构)筑物、公共场所和设施、园林绿化、环境卫生、户外广告及标识、城市照明、施工工地、城市水域、居住区等十个方面入手,对相关管理提出具体要求。其中,“环境卫生”、“施工工地”、“城市水域”是在国家《城市容貌标准》基础上增设内容。除正文外,《标准》还针对当前邵阳市城市容貌管理的实际情况,在主次干道等11个方面制定了11个附件,提出非常详细的管理要求。同时,《标准》与邵阳市城市管理考核办法互为补充,明确规定“应该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为邵阳市城市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常态化、长效化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