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高春奇)为切实加强农民群众对村级财务管理的监督,近年来,邵阳县岩口铺镇人大主席团努力探索实行了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该制度的实施,有效遏制了村干部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现象的发生,构建了和谐的干群关系,也促进了该镇经济的发展。
村民监督委员会是独立于村党支部与村委会之外的第三委,是一个民间组织,相当于村级人代会的常设机构。该镇人大主席团明确规定了村民监督委员会职责权限,一是对村干部进行全方位监督;二是全面监督村组经济运转情况;三是对征地、拆迁、村民待遇、户籍管理、重大经济合同等,事前介入、全程监督。同时要求各村在村级财务管理中推行“一印把关、两笔签字、三权监督”制度,即村集体票据必须经村监委会盖章,村支书、村主任两支笔共同签字审批,村财务审批权、记账权、保管权三权分离、相互监督。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健全了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也促进了村组干部作风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