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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冈市妥善安置城镇退役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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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刘芬)从11月18日起,武冈市符合安置条件的179名城镇退役士兵通过各项程序,顺利走上工作岗位。

  近年来,武冈市退伍安置严格执行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实施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及省、邵关于退伍安置的文件精神,坚持指令性安置、公务员单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不安排进人、分类安置、包干安置、零就业家庭照顾安置、对口安置等六大原则,对四类重点对象妥当安置,其它对象根据其在部队服役时间的长短、立功受奖情况等分别安置。

  与此同时,该市积极提倡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并给予扶持和相应的优惠政策,具体按《邵阳市鼓励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暂行规定》(市政办发〔2005〕22号)和《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补助金标准的通知》(市政办函〔2007〕170号)文件执行。

  对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的,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退役后一年内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退役后一年内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应当组织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依照自愿原则,免费参加一次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为鼓励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政府大力支持、采取财政贴息二年的办法,提供担保贷款。

作者:刘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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