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刘剑平)2015年,城步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工作日程,和其它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做到“四个落实”。
一是落实工作安排。年初,常委会党组及时召开党组会议对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每月定期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工作,分析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现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是落实目标责任制。认真按照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精神,建立和实行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由党组书记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自己分管的委室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各委室负责人具体负责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工作,层层落实目标责任,既明确分工,又形成合力。
三是落实廉政制度。针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和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学习制度》、《工作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各项有关廉政规章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办事,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制度的贯彻实施。
四是落实检查。常委会党组组织对班子成员和机关各委室廉政建设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各委室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切实做到了对党风廉政建设有领导、有布置、有计划、有检查、有验收,确保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