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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前往处理高速公路交通违法行 必须携带有效“三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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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邵阳新闻在线讯(邵阳日报记者 宋三刚  通讯员 肖栋)12月16日,湖南省高警局邵阳支队透露,从14日起,驾驶员前往处理高速公路交通违法行为时,必须携带有效“三证”,即二代身份证、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

  据悉,为了加强对各个交通违法处理窗口的监管,从12月14日开始,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已启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监管设备,即启用二代身份证读卡器和高清抓拍仪。这套设备的启用意味着,当事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驾驶证以及违法车辆的行驶证,前来高速交警部门才能处理交通违章。当事人处理违法行为时,应先读取身份证信息,然后使用高拍仪拍摄面部正面照、驾驶证、行驶证,并将照片证据保存在本地电脑。在过去,当事人处理违章记录只需要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即可。

  据该支队交管科科长张长青介绍,推出这一举措是为了更好的监督和规范处罚窗口民警的执法和服务,杜绝中介代办,保护当事人的权益。高警局邵阳支队下属双清、隆回、洞口、塘渡口、邵东、武冈、新宁七个大队,均可受理省内高速违章违法处理业务。

   

作者:宋三刚 肖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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