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在线讯(邵阳日报记者 陈星 通讯员 肖远洋)12月22日,家住邵阳县塘渡口镇的王女士来到邵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诉,称自己所在的公司无故扣除了她300元的工资。
原来,王女士在一家公司当保洁员,每个月工资1600元。今年11月底,她去银行查工资,发现卡里居然只有1300元钱。
王女士到公司询问才得知是公司扣除了300元钱,称是扣除服装费。王女士说,当时应聘来做保洁员的时候,并没有说服装费还要自己花钱。
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对此事进行了调查。经查,公司在未通知员工的情况下,私自扣除服装费是违法的。经调解,由公司将300元工资补齐给王女士。
今年来,邵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加大基层调解力度,以乡镇劳动社会保障站为依托,在全县范围内引导建立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设立乡镇基层调解组织23个,在石齐学校、地方电力、南方水泥等上规模企事业单位设立调解组织20个。2015年受理各类案件113件,其中基层调解组织结案76件,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453.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