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在线讯(邵阳日报记者 袁光宇 通讯员 韦信宁)12月24日起,历来控制严密的“边境通行证”,在邵阳市全面由县级公安机关签发。邵阳市下辖的八县一市均具备此种权限,但市属三区暂在权限范围之外。
“边境通行证”是事关国家安全利益的一种特别通行证。2015年,截至11月30日,邵阳市共办理该通行证4978人次。
今年8月以来,邵阳市经过试点总结,在完成经费落实、窗口建设、人员到位、技术培训等环节后,全面推出了“边境通行证”由县级公安机关签发的措施,一举结束了各县市群众必须长途奔波到市公安局办证窗口办理该种证件的历史。
据悉,邵阳市办理“边境通行证”实行不收费制度。公安部门要求依法持有“边境通行证”者到达黑龙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广东省、云南省、甘肃省、内蒙古自治区等地的边境地区后,必须依法遵守有关边境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