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唐春龙 罗雯艳)为有效落实好义务兵家庭优待政策,维护现役军人及其家庭的合法权益,确保2015年度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及时发放到位,邵阳县民政局按邵阳县人武部提供的入伍义务兵名单认真做好审核,积极协调邵阳县财政局将该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确保不漏一户、不少一人。
据了解,2015年度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的对象为邵阳县2013年和2014年应征入伍的义务兵,共916名,发放家庭优待金625.68万元,其中2013年入伍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本次为第2年发放;2014年入伍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本次为第1年发放。发放标准为城镇义务兵每户每年12000元,农村义务兵每户每年4500元,到西藏、新疆等艰苦地区服役的义务兵家庭再给予10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发放工作从1月14日开始,义务兵家属携带身份证、义务兵本人户口薄、入伍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乡镇民政办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