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在线讯(邵阳日报记者 袁光宇 通讯员 杨运良)一年一度的升学考试即将到来,今年我市的民族成分管理政策有无变化?1月13日,市民宗委回应:有,而且变化较大。
首先,更改居民民族成分的年龄段有变化,即居民民族成分申请更改的年龄由原来的20周岁以前调整为18至20周岁之间。未满18周岁的居民,只有出现下列三种特殊情况才可以申请变更其民族成分一次:一是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直接抚养的一方不同的;二是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分与继父(母)的民族成分不同的;三是其民族成分与养父(母)的民族成分不同的。
其次,增加了父母共同认定子女民族成分的责任。新增人口父母民族成分不同的,应当根据其父母共同签字的民族成分填报申请书予以确认并登记,这样可以避免同一居民反复申请变换民族成分。
再次,变更民族成分的办理程序有变化。现在调整为申请人先向县(市、区)民宗局提供申请材料,由县(市、区)民宗部门报市级民宗部门审批后将审批意见告知申请人,并协调当地公安部门办理民族成分变更登记。
第四,规定了审批时限和处罚措施。对居民提出的民族成分变更申请,要求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对公民隐瞒真实情况,伪造、篡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申请变更民族成分的,将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为了减轻群众办事负担,市民宗委取消了《邵阳市少数民族成份证》的办理,今后此证不再作为享受少数民族考生加分等执行民族政策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