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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县探索建立“三社联动”机制 人民享“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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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行现场,社区大妈们在争“抢”春联。杨敏华 摄

  邵阳新闻在线讯(邵阳日报记者 宁如娟 通讯员 卿海涛)建设新邵县福利中心、老年公寓,创建沙湾社区、临江社区等首批“美好社区”,探索建立“三社联动”机制……在新邵县民政局2015年的工作总结中,一串串精准的数字和一项项全新的制度记录着该局一年来的辉煌业绩,更展现出新邵县人民在这一年中享受到的实惠。

  凭借着战略的眼光、创新的思路,务实的作风,新邵县民政局先后斩获了“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单位”、“湖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湖南省拥政爱民模范单位”、“湖南省双拥模范县”、“市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省福彩销售工作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为民政建设交出了一份完美的答卷。

  服务为本建设贴心民政

  2015年,一大批基础设施建设和项目建设在新邵县推进。其中,新邵县福利中心总投入近2200万元,2016年春节前可交付使用;老年公寓建筑面积8800平方米,预计2016年可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儿童福利院已顺利进入省计划笼子,拟于2016年上半年开工建设。同时,新邵县新增养老床位数110张,共完成161张,完成整体进度的146%。坪上镇敬老院全部竣工,新增养老服务床位50张;15个乡镇的农村幸福院建设全部完成,新增养老服务床位96张;沙湾社区的养老服务示范点代表县政府迎接上级考核验收获得市绩效考核组的好评。

  沙湾社区和临江社区是新邵县首批“美好社区”建设示范点,新邵县民政局计划分步完善社区各项基础设施,力争利用3年时间,将全县85%以上的社区打造成“设施完备、组织健全、治理创新、居民自治、生活美好”的美好社区。为此,新邵县民政局印发了《城乡居民依法自治达标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及《村(居)务公开目录》,并深入各乡镇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行精心指导、实地推进,促使全县各村落实《村组法》的相关规定,做到有层次、有步骤的推进新邵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同时,积极开展农村社区试点工作,探索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新发展,完成75个农村试点社区建设。

  作为“全国双拥模范县(城)”,新邵县民政局的双拥工作经验在全国推广,并获得高度评价。2015年,新邵县民政局完善双拥工作长效机制,强化大拥军观念,细化拥军措施,落实责任机制,形成依靠制度抓服务保障的拥军格局。在“两节”和纪念抗日战争胜利七十周年活动期间,走访了驻军部队、老红军、一等伤残军人和部分在乡老复员军人,发放慰问金70余万元。

  2015年,新邵县民政局共办理结婚登记5242对,协议离婚登记925对,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1433份,补办结婚证1073对;推进殡葬改革尤其是节地生态殡葬,发展基本殡葬服务,提高殡葬管理规范化水平;对流浪乞讨人员实施主动救助,开展“寒冬送温暖”等专项救助活动,2015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625人,发放救助金额55万余元。

  创新机制建设转型民政

  2015年,新邵县民政局在临时救助资金管理方面,尝试新的方法。由新邵县政府办下发《新邵县临时救助暂行办法》,明确救助对象、规范救助标准以及严格救助程序。村委会受理申请对象的申请并予以初审和上报,由镇政府审核并确定救助金额,保证基层把关不出问题。并推行“村民代表+村(社区)民生员+乡镇+县民政局”四位一体审核机制,即村民代表评议、村(社区)民生员初审公示,乡镇审批,报县民政局备案,全面实现审批制度和救助结果全过程公开、全方位公开,搭建透明化的救助平台。

  在村级民生员队伍建设方面,新邵县民政局经调查研究,由新邵县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加强村(社区)民政民生员队伍建设的通知》,在全县679个村(社区)组织设立民政民生员,形成“县、乡、村三级联动、共同负责”的民政救助体系,并集中力量,以乡镇为单位进行集中培训,明确村级民生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权限、工作程序。同时,出台《村级民生员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加强工作监督,强化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推动全县民政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015年新春伊始,新邵县民政局就将社会救助动态管理工作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了专题汇报。在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下,县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出台《关于加强救助对象动态管理的通知》。各乡镇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结合民生员培训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建立了“镇长负总责、包片领导为第一责任人、驻村干部和村干部为具体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制,扎实有序的推进城乡低保清理检查工作的开展。

  在城乡低保动态管理上,新邵县民政局实行县、镇、乡三级联动工作机制,以保障弱势困难群体的基本权益,确保把最弱势、最困难、最底层的对象纳入保障范畴,解决他们的基本生存问题。为了更快捷有效地便民利民,新邵县民政局将临时救助重心下移到乡镇,由局机关实施监管,避免了困难群体来回奔波,节省了车旅费用。

  践行法治建设阳光民政

  2015年,《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全面推进民政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出台,民政法治建设在全省全面推进。在此背景下,新邵县民政局加强民政法制机制建设,加快民政政策创制。在机制完善的基础上,新邵县民政局通过对行政执法和综合执法等方面的集中培训,提高全县民政系统干部队伍的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并配备专门法制工作人员,发挥法制机构在民政依法行政中的参谋、助力和顾问作用。新邵县民政局以依法行政为核心,以普法教育为先导,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强化执法监督为手段,推进该局行政执法工作的法制化、程序化和规范化。

  参照邵阳市民政局绩效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新邵县民政局建立干部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局机关内部具体考核到各股室站所、个人,乡镇考核到民政办、村级民生员。采取日常考勤、业务登记、平时检查、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实行一月一公布,一月一讲评。制定了民政业务工作培训方案,借助党校、行政学院、民政职业学院等专门的学习培训机构,对民政系统干部进行业务培训,提升干部整体素质和办事处事能力,提高工作效率。

  按照“一把手负总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新邵县民政局制发了《新邵县民政局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明确和落实党组的领导责任、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落实各股室、各单位的责任,将廉政建设责任层层分解,各分管领导与一把手、各股室站所负责人与分管领导层层签订责任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同时,建立健全考核测评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定期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作者:宁如娟 通讯员 卿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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