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在线讯(邵阳日报记者 罗哲明 通讯员 李景和 朱碧霞)2月3日,邵阳市工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消费者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汽车消费投诉案,消费者刘先生获赔15000元,并获赠车辆3年或6万公里的免费保养12次等。
1月25日,市工商局经开分局消委通过12315接到刘先生投诉,称他在市区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安装的导航仪并不是其宣传的原厂产品。刘先生要求更换,在与汽车经销商协商未果后向市消委投诉。
接到投诉后,该消委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前往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进行调查。经核实,事实情况与刘先生所述一致。该公司宣传其安装的导航仪是原厂产品,但实际安装的却不是原厂产品,存在误导消费者的行为,经过多次调解,商家同意给刘先生安装原厂产品并于取车当日协商赔偿。1月29日下午,刘先生去商家取车,商家维修人员在移动车辆时不慎又将刘先生的车辆造成了刮擦。2月1日该局消委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通过工作人员多次努力与当事双方进行沟通协调,最终达成和解协议,销售公司给刘先生安装原厂导航仪并惩罚性赔偿10000元及5000元车辆维修等费用,商家还赠送了刘先生车辆3年或6万公里的免费保养12次等,双方保证不再就此事进行有损对方声誉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