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在线讯(邵阳日报记者 罗俊)2月21日,张先生向邵阳新闻在线反映称,他是洞口县原肉食水产公司的职工,2012年,他本应办理养老保险,但由于人社局没有提前通知,导致他错过了办理时间。
张先生说,2012年3月12日,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发布了《关于解决未参保城镇小集体企业职工等养老保障遗留问题实施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12〕18号文件。文件要求将符合规定范围和条件的“城镇小集体企业职工”按属地原则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该文件规定的办理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后又推迟到了2013年12月31日。
“本来按照要求,我是可以享受这个政策的,但是洞口县人社局没有通知到位,我们很多员工都不知道有这项政策,导致我们错过了办理时间,无法享有该有的福利。”张先生发愁地说。
据了解,湘人社发[2012]119号文件要求参保人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才可以参保:1.1995年1月1日前,作为我省城镇户籍人员曾经与我省城镇国有集体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等城镇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工作满3年以上,且至2011年12月31日仍为我省城镇户籍人员;2.2011年12月31日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及以上;3.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洞口县人社局企业养老保险站杨站长解释称,张先生因参保事宜曾多次到县商务局、县信访局、县人社局上访,人社局向网友进行过多次解释,张先生为公司临聘人员,属于农村户口,不符合政策中提出的“2011年12月31日前为我省城镇户籍”这一要求,所以无法参保。
杨站长称,湘政办发[2012]18号文件下发后,洞口县人民政府专门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召开了会议,传达了文件精神,并下发了洞政办发[2012]48号文件,作为原肉食水产公司主管部门的商务局也参加了会议,并进行了摸底,为部分符合参保条件的小集体人员办理了手续。“后来,县企业养老保险站在2013年度也办理了符合参保条件的小集体工作人员,不存在没有通知到位的情况。”杨站长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