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李某销售不合格细木工板案
2015年6月30日,湘桂黔建材城某建材店李某销售不合格细木工板被查处。当事人经销的“某江”牌细木工板产品,经国土资源部长沙矿产资源监督检测中心检测为“不合格”产品,甲醛含量超标。截至工商部门送达《检验报告书》时,当事人经销的“某江”牌细木工板已售出119张,违法经营额15460元。市工商局依法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2.梁某虚假家电下乡促销商品案
2015年3月16日,梁某因利用虚假家电下乡促销商品侵害消费者权益,被隆回县工商局立案查处。
梁某分别在隆回县某大酒店和某溜冰场举办虚假家电下乡促销活动,现场销售保温锅、不锈炒锅、按摩梳等,价格从400到20元不等。梁某给购买商品者赠送“礼品回赠卡”,声称凭“礼品回赠卡”及产品说明书第二天可参与抽奖领取礼品,没抽中则退还购物款,但活动第二天他便不见踪影。梁某共获销货款87040元,致使201名消费者上当受骗,受到了严厉的行政处罚。
3.石某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案
2015年4月2日,大祥区石某虚假宣传某养生酒具有治疗疾病的功效误导消费者购买被查处。当事人自2015年2月8日起,通过夸大宣传其销售的养生酒对多种疾病具有调节、康复、治疗的效果,误导消费者购买。截至立案时止,该酒的销售额已达30余万元。
邵阳市工商局大祥分局依法作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4、气体公司销售不合格液化石油气案
2014年9月10日,邵阳市某气体有限公司新邵县分公司因涉嫌销售不合格液化石油气被新邵县工商局立案调查。2015年1月9日,新邵县工商局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该公司用于销售的4个液化石油气储气罐经湖南省燃气燃气具及能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工作人员抽样检验,只有1号储气罐的液化石油气质量合格,其余3个储气罐液化石油气质量均不合格。截至工商部门立案调查时止,当事人已将3个储气罐中不合格的液化石油气销售完毕。
5.门业经营部侵害消费者权益案
2015年6月12日,双清区某门业经营部故意更换消费者定制的家居制品被查处。2015年4月26日,消费者李某在该经营部订制佛山市南海家居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某品牌衣柜、鞋柜、书桌等家居制品一批,订制价9700元(售价)。该经营部故意将这套家居制品更换为长沙某厂家生产的家居制品,非法获利5459.40元。
邵阳市工商局双清分局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的行政处罚。
6.隆某销售不合格千足金镶嵌戒指及珠宝首饰案
2015年5月21日,隆某因销售不合格千足金镶嵌戒指及珠宝首饰被武冈市工商局查处。2015年4月14日,江西省九江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受武冈市工商局委托,对武冈市流通领域的金银珠宝手饰的质量进行抽样检测,当事人租赁武冈市某大型超市柜台销售的“精品珠宝”千足金镶嵌戒指、纯银手镯、千足金合成宝石吊坠(合成星光石)等三个样品抽检均不合格。
武冈市工商局依法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7.花炮厂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2015年1月29日,隆回县某花炮厂制造销售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烟花被查处。当天,浏阳市中洲烟花有限公司向隆回县工商局举报,称隆回县某花炮厂制造销售侵犯其公司“四喜”商标专用权的烟花。经查,该花炮厂自2014年6月以来,未经浏阳市中洲烟花有限公司允许,擅自制造侵犯“四喜”商标专用权的烟花。截至工商部门立案时止,已制造“四喜”牌烟花90个,共销售“四喜”牌烟花78个,销售额为7410元。
隆回县工商局依法作出责令纠正违法行为、没收侵权烟花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8、容某销售假冒“好想你”枣案
2015年4月8日,容某涉嫌假冒“好想你”注册商标被邵阳市工商局经开分局立案查处。当事人安排其工作人员在新疆阿克苏市收购散装干枣,并擅自使用有“好想你”注册商标图文标识的黄色瓦楞纸箱作外包装进行销售。截至立案之日,当事人的非法经营数额已计4万余元。
市工商局经开分局依法作出没收侵权商品包装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9.王某销售不合格电线电缆案
2015年4月10日,邵阳县工商局通过群众举报对王某涉嫌流动销售不合格电线电缆进行立案调查,并对当事人销售的涉嫌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七个生产厂家生产的30种型号规格的电线电缆共999卷(箱)实施扣押。4月17日对其中六个型号规格的电线电缆进行了抽样取证,经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检验,有五个型号规格的电线电缆未达到标准要求,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电线电缆货值38051元。
邵阳县工商局依法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不合格电线电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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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罗某侵犯“格力”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2015年5月27日,罗某涉嫌销售侵犯“格力”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电开关、插座被立案查处。当事人于2014年5月起,以向供货商电话预约的形式,购进外包装标注为“广州凌丰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制造商为“菲力王电器有限公司”、商标标识为“格力·GELGGLECTRIC”,商品面板上标注为“格力”商标标识的电开关、电器插座系列商品,并在其店中对外销售。2015年6月9日,经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鉴定,当事人经营的外包装标注为“格力·GELGGLECTRIC”室内电开关、电器插座系列商品为假冒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的商品。
市工商局北塔分局依法作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