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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步西岩镇财政所学习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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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袁帮墅 阳望春)4月15日,城步西岩镇财政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由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扶贫办近日发布的《湖南省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简称《办法》)。

  《办法》出台的背景为:“十三五”期间,湖南要完成近80万贫困人口的易地扶贫搬迁任务,总投入达480亿元,人均投入6万元,比过去易地扶贫搬迁的人均投入标准增加10倍。如何加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管理,切实保障项目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在此前提之下,《办法》应运而生。

  《办法》要求,省扶贫公司在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到达账户后,原则上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至县(市、区)融资平台公司或县级项目实施公司。各县(市区)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资金拨付至项目。

  资金监管方面,《办法》明确,县级项目实施公司应当在每季度终了后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财政、发改、扶贫部门和省扶贫公司上报项目进度及各类资金使用情况。省扶贫公司汇总后应及时向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扶贫办等部门报送。

作者:袁帮墅 阳望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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