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罗雯艳)8月17日,在邵阳县民政局五楼会议室召开了全县特困人员精准认定工作会议。邵阳县将于8月18日起对全县已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的对象全部进行重新认定。
据了解,此次清理认定的对象为已享受2016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的人员,包括城市“三无”人员、原农村五保对象、孤儿三类。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三个条件的,确定为特困人员,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其中,孤儿要按《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要求,全部从特困人员中清退,不再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原有的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要逐一进行重新认定,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一律要清退,特别是要对有女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且义务人有履行义务能力或有稳定经济来源的重度残疾人、有稳定经济来源且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对象、财产不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财产状况规定的对象、其他不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对象、16周岁以下,父母(或一方)健在的未成年残疾对象等六类对象进行重点清理认定。在对特困人员开展清理认定工作的同时,还将对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进行评估,将特困人员精准认定为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三类,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特困人员应当享受的照料护理标准档次。
此次清理认定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8月18日—31日,各乡镇组织本乡镇的特困人员携带户口本、身份证、供养证、残疾证和相片到指定地点集中统一进行认定;对在外居住的对象采取手机或电脑视频网络认定;对因外出未及时参加认定的,由乡镇民政办通知本人持相关证件到县社会救助管理局五保供养股认定。在9月20日前未进行认定者,视为自动放弃享受特困人员供养对象资格。9月1日—10日,县民政局对乡镇重新认定的审核对象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按时做出审批决定。9月11日—20日,乡镇民政办对已审批的对象进行数据录入,并按规定建立特困人员档案,完成资料报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