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曾益清)近年来,新邵县交通运输局运用纪检监察“四种形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强化执纪监督,用监督传递压力,用压力推动落实,对违规违纪问题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防“破窗效应”,收到良好实效,连续两年被县委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
一是担领导之责。一年来,该局党委统筹谋划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交通项目建设、安全生产以及其他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认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年党委研究布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6次,做到逢会比讲。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方案,狠抓“一岗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分解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委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研究制定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计划,并跟踪督查,亲自抓部署、抓协调、抓督促、抓落实,确保工作实效。
二是履管理之能。认真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党内监督,对干部选拔任用、党员发展、重要县乡道建设、渡口改桥、危桥改造、窄路加宽及专项安保工程建设等,局党委都要进行专题研究部署,集体决策。加强干部队伍管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政治、工作、生活待遇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杜绝领导干部特权行为、超标准享受待遇问题。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的风险防控,突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做到权力行使到哪,监督工作就延伸到哪,促其警钟长鸣。注重源头管理,落实每月1次的作风督查,及时纠正干部职工“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全年干部职工没有因作风问题被市、县作风办通报,没有因违反中央省市规定而被上级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坚持和深化政务党务公开,开展网上政务服务,积极推行“两法”衔接和行政处罚决定书网上公布,全面打造阳光交通。
三是行教育之职。该局注重党委主体责任内涵和实现路径的宣传教育,引导局领导班子知责、明责。一年来,该局邀请市委党校教授和县纪委领导进行“尊重规则,守住自己”的廉政理论和违纪案件警示教育;邀请县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科长和县委党校教授,开展“守纪律,守规矩”的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同时,从“三湘风纪网”中摘录各种“雁过拔毛”式腐败典型案例40余起,组织干部每月学习通报1次以上,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为检查学习效果,该局还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廉政法规知识专题测试,有效促进了责任意识的增强。结合“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活动,该局党委还将近期下发的党规党纪装订成册,发放到每一个干部职工手中,组织大家认真学习,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廉政规定。
四是用常态执纪。该局注重抓早抓小,挺纪在前,运用廉政谈话、提醒、约谈、涵询等新方式,让“红脸出汗”逐渐成为常态。建立了纪委建议、党委谈话的主体责任监督预防模式,按“一岗双责”要求,局长谈话班子成员和二级机构负责人,班子成员谈话二级机构班子成员和分管线的股室长;二级机构一把手谈班子成员,班子成员谈话股室长。上下连动,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了执纪常态,防止“破窗”。一年来,全局上下各种谈话八十余人次,其中局长蒋文华同志进行干部任前廉政谈话、约谈、提醒谈话达二十多人次。纪委地毯式的监督检查,党委全覆盖的防教,让广大党员干部心存敬畏和戒惧,时刻坚守纪律。3年来,全局干部职工在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没有收到任何反映。
五是择重点监督。针对交通运输行业特点,该局突出工程建设这个重点实施监督。严格执行项目建设资金集中拨付、纪检审查制度,资金拨付单没有加盖财务会审专用章不能下拨,严格管好用好项目资金;加强建设项目质量监督,积极推行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对农村公路建设计划、资金来源、补助标准和数额、招标过程、施工过程、质量管理、交(竣)工验收及资金使用等七个方面内容公开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同时,建立健全农村公路施工单位自检、业主和监理复检、质监部门全程监督、主管部门抽检的管理模式,让每个项目都处在监管之下,杜绝不合格工程。加强招标投标和标后履约监管。对坪上镇X034西石线改建工程、大新镇大禾村山禾桥、16条农村公路安保工程等7个公开招投标项目的招标进行全程监督。对2016年公开招投标项目的标后履约情况、开工情况、廉政合同执行情况、按计量支付情况随机抽查。同时,严格按照县纪委要求,对公开招投标项目的施工单位负责人和监理单位负责人实行押证管理,落实了签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