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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免费提供法律援助 开辟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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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江爱民)“你们是真正的好心人,感谢你们为我们弱势劳动者撑腰。”拿到10000块钱的经济补偿金后,杨贤帮激动不已。这是近年来新宁县新宁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着手构建人民调解、法律援助与劳动争议仲裁紧密结合的化解劳动争议纠纷联动机制的一个工作缩影。

2011年8月,杨贤帮入职新宁县某购物广场,2017年7月购物广场以劳动合同到期为由解聘了他,双方因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杨贤帮向新宁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申请,新宁县劳动人事争议法律援助工作站得知杨贤帮的具体情况后,为她提供了免费的法律援助服务。经过新宁县仲裁委员会多次耐心的调解,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双方购物广场一次性补偿杨某某现金10000元,双方握手言和。

近年来,新宁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在积极开展工作的同时,十分注重保护弱势劳动者的利益。该委员会下设的办事机构——新宁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针对贫困劳动者打不起官司的现状,积极争取上级和相关部门的支持,与新宁县法律援助中心联合设立劳动人事争议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站设立后,法律援助机构、劳动仲裁部门和人民调解组织管理机构之间将通过联络员、工作联系函件及例会等途径建立经常性的联动机制。在处理劳动争议纠纷时,将落实调解优先原则,仲裁员应当向申请人说明调解方式的优势和特点,尽量争取申请人优先选择调解方式解决劳动争议。同时,落实应援尽援原则,在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阶段,劳动者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免费的法律援助申请。

此外,新宁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制定了一系列完善的工作制度,开辟了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对涉及农民工的仲裁案件在法定时间内快审快结。

截至目前,该站今年共为41名仲裁申请人指派律师免费提供法律援助,为申请人追回工资、赔偿金、经济补偿金共计96万元,为弱势劳动者撑起了“保护伞”。其中,2017年,新宁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还被湖南省人社厅授予“全省示范仲裁院”荣誉称号。   


作者:江爱民编辑:张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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