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刘琼)4月17日,据笔者了解,截止到当天,新宁县已有89户企业对环境保护税申报纳税,已征税17.82万元。
环境保护税在今年4月1日迎来了首个征收期,由过去环保费改征环境保护税,由核定缴纳改为纳税人自主申报缴纳。为确保环境保护税首个征收期在我县顺利落地,在上级及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新宁县税务、财政、环保等部门积极作为,互相配合,主动走访排污企业,跟踪“一对一”辅导环保税开征工作,并多次召开环保税征收专题会议,组织业务培训,做好基础信息采集录入、落实污染物排放量核定依据,模拟申报等工作,有效保障了环保税的顺利开征。
据悉,2018年1月1日,中国第一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环境保护税法》正式实施,实行“按月计算,按季度申报”,意味着施行了近40年的排污收费制度正式退出历史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