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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发布《关于敦促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的通告》助力脱贫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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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李团)百善孝为先。为弘扬中华民族孝敬老人传统美德,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宪法法律尊严、权威,营造良好社会风尚,6月28日,新邵县发布《关于敦促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的通告》。

随着脱贫攻坚战的纵深推进,新邵县在开展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中,发现部分家庭存在子女有安全住房而父母等长辈居住在危旧房中,子女有能力履行赡养义务而父母生活起居无人照料的现象。为此,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由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联合发布该《通告》。

《通告》指出,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应当履行对年老父母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迁居条件恶劣的房屋;赡养人有安全住房而被赡养人仍居住在危旧房的,赡养义务人必须立即主动将被赡养人接入安全住房生活,赡养义务人要主动承担起照料被赡养人生活起居的义务;被赡养人有多个赡养义务人的,赡养义务人之间要主动协商好对被赡养人的赡养事宜,不得互相推诿扯皮;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扶助义务。

《通告》强调,赡养义务人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对行为人给予行政处罚;经人民法院依法裁判后仍拒绝履行赡养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强制执行;赡养义务人与被赡养人恶意串通,以让被赡养人居住危旧房为手段,骗取、套取、索取国家扶贫资金、物资的,依法予以追缴;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该《通告》发布后将在全县15个乡镇所有自然村组、院落张贴覆盖。


编辑:吕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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