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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县:依法发出仲裁建议书 维护和谐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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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江爱民 王书琪)为帮助企业预防和减少劳动争议发生,规避用工风险,同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新宁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正式启动了仲裁建议书制度。

就办案中发现的问题,新宁县仲裁委员会于10月12日向本地某大型连锁超市提出仲裁建议,对规范企业用工管理、督促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起到了积极作用。

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新宁县人社部门清醒地认识到,在执法过程中既要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要为企业保驾护航,坚决杜绝“杀鸡取卵”式执法。为此,新宁县人社部门及时出台了《新宁县劳动仲裁与劳动监察衔接机制》。仲裁机构与监察机构加强信息沟通,仲裁机构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用人单位存在的普遍问题及时向用人单位提出仲裁建议,要求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到位,只有用人单位拒不整改的才通报给劳动监察机构予以指导纠正或执法。

仲裁建议书制度是仲裁机构根据具体劳动争议性质,在案件处理结束后,针对企业在用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发出的一种警示、改进和完善措施的文书。仲裁建议书主要作用在于帮助企业检查合同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和解除等环节中是否存在不规范之处,工资发放的内容、标准、程序是否存在不合理,以及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和内部规章制度的构建是否具有合法性和可行性等。 

今后,该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将建立仲裁建议书长效机制,弥补仲裁裁决与用人单位在政策法规衔接上的空白。针对劳动争议频发、多发的企业,不定期地帮助企业“把脉问诊”,对症下药,提出前瞻性意见和建议,帮助企业规范用工,同时,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从源头上减少劳动争议案件的发生,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作者:江爱民 王书琪编辑:刘 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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