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李娜)12月18日,赵某因二次酒驾被邵东交警大队查获,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当天下午15时50分许,邵东交警大队五中队在辖区火厂坪镇祥隆村地段开展路查行动。当检查到一辆车牌号为湘E16**9的面包车时,执勤民警发现该车驾驶员赵某神情恍惚、满身酒气,遂对其进行酒精测试,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酒精含量为64.9mg/ml,,涉嫌酒后驾驶。执勤民警当即扣留该车,并将驾驶员赵某带回中队,在核查身份时发现赵某在今年的9月份有一次酒驾记录,这次为第二次酒驾。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赵某将面临行政拘留10日、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