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杨霞)近日,新宁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通过严密布控,成功破获一起非法经营烟草案,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查扣香烟2550条,涉案金额100万余元。
2018年7月22日凌晨0时许,新宁县烟草专卖管理局稽查执法人员向治安大队报警称:有人非法装运烟草途经洞新高速进入新宁县境内,请求协助查处。接到报警后,办案民警一举追至武冈高速路段处进行拦截,犯罪嫌疑人见势不妙,趁天黑弃车仓皇而逃。
民警现场查获涉案车辆3台,在车内查获红双喜、云烟等品牌香烟30万支。治安大队迅速联合县烟草专卖局继续展开侦查工作,经过大量的信息研判、走访调查,办案民警逐步查明钟某等犯罪嫌疑人非法经营烟草的犯罪事实,并向市公安局汇报案情,在市局的大力支持下,办案民警对钟某犯罪团伙的行踪进行摸排,等待抓捕时机。
2019年1月10日,办案民警经侦查得知钟某等人从广东省收购香烟返回,追捕民警迅速出击,在武冈市境内将正在搬运卷烟的犯罪嫌疑人钟某(男,50岁,武冈市人)、王某华(男,53岁,武冈市人)、袁某明(男,55岁,湖北省黄石市人)等3人抓获,扣押涉案车辆2台,现场查获和天下、芙蓉王、双喜、利群等品牌香烟共计21万支。办案民警两次累计查获各类香烟2550条,案值达100万余元。
1月11日,办案民警远赴广东省,在深圳市将犯罪嫌疑人卢某里(男,33岁,广东省陆丰市人)抓获归案。经查,犯罪嫌疑人钟某等人多次从广东省卢某里等人处收购香烟进行地下售卖,一部分被分散销售给武冈市、新宁县、贵州省等地的香烟店。
犯罪嫌疑人卢某里、钟某、王某华、袁某明等人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四人的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之规定,涉嫌非法经营罪。犯罪嫌疑人钟某、卢某里、王某华、袁某明已被新宁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