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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两企业业主拒不执行停止排污决定 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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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邵向阳)11月17日,邵阳市生态环境局隆回分局将2名拒不执行停止排污决定的企业业主,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并分别拟处罚人民币10万元。

经查,隆回县滩头镇刘某色纸加工厂和申某色纸加工厂,在未办理环保手续、环保设施不达标、多次要求其整改不到位,在下达《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书》后,仍违法生产,并继续向外环境排放废气和废水,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针对刘某、申某两企业业主的违法行为,邵阳市生态环境局隆回分局依法做出上述行政处罚。

作者:邵向阳编辑:欧阳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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