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日报·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李娜)9月18日21时许,邵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S336线邵东市火厂坪镇路段开展酒驾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号牌为湘E2***6的小车驾驶员杨某有酒驾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杨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杨某在得知这一结果后,反复向民警求情:“出钱算了啦,随你说多少钱。”均被执勤交警严词拒绝。在对杨某身份信息核查时,民警发现杨某于2021年10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邵东交警处罚过,这次属于“二次酒驾”。时隔两年,杨某不思悔改,再次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
民警依法对杨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吊销驾驶证,同时报请邵东市公安局对其予以行政拘留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