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日报·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赵璧煜)1月3日20时许,邵东交警在城区北岭路开展夜查行动,当检查到一辆号牌为湘ED****5的小型轿车时,民警发现该车驾驶人李某强有酒驾嫌疑,随后便要求其下车接受进一步的检查。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李某强体内酒精含量为46mg/100ml;另经核实,李某强所驾车辆系网约车,属于营运机动车,其行为属于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最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民警对李某强“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