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日报·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赵璧煜)5月10日21时,邵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机动巡逻中队在城区竹岭路开展酒醉驾统一夜查行动时,舒某驾驶号牌为湘ED***1的小型轿车驶入待检区,当民警例行检车对舒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时,测试结果显示舒某体内酒精含量为84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便要带舒某去医院抽血做进一步的检测,但在要求其车内乘坐人员下车时又发现该车存在超员嫌疑,后经核实,该车核载5人,实载7人,超员2人,且经鉴定,驾驶人舒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83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民警对舒某“醉酒驾车、超员”的交通违法行为予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以及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警提醒:不要尝试“酒驾”的滋味,也不要超员超载,千万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只有守法出行、文明出行,才能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