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日报·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肖惟丹 何礼梅)5月13日上午,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以新宁县人民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依法公开审理了原告杨某某不服新宁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一案,新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颜兵文、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主任翟海作为被告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县司法局行政应诉股和行政复议股全体干警参加了旁听。
此次庭审是《行政复议法》新修订以来,首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同步开展旁听庭审活动的行政案件,是一件寓教于案,共同提高业务水平的典型案例。
据悉,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接受人民法院的审判监督和“民告官”面对面的群众监督,有利于切实发挥关键少数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作用,有效实现定分止争,全面深化法治政府建设。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工作人员,全程参与庭审活动,让大家更加清楚审判程序、办案方法,提高办案水平。庭审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有序进行,合议庭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开展法庭调查,充分听取原告、被告、第三方的诉辩意见,引导双方围绕焦点问题展开辩论,整场庭审程序规范、秩序井然。县司法局行政应诉股和行政复议股的干警聚精会神、认真观摩庭审过程,全面了解行政诉讼程序、举证质证方式、案件争议焦点、出庭答辩技巧和争议化解方法,三个半小时的庭审现场成为一堂生动而深刻的“法治公开课堂”。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能够有力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县司法局作为行政应诉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部门,将带头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切实增强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