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日报·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李娜)6月28日14时左右,邵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在320国道廉桥镇开展酒驾整治行动时,发现一男子驾驶小车在临近检查点时弃车逃跑,很快执勤交警将该男子谢某带回。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谢某体内酒精含量为64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面对检测结果,谢某承认自己中午喝了酒,心存侥幸开车上路,却没想到遇到交警查车,吓得他弃车逃跑。当民警对谢某身份信息进行核查时发现,在2022年3月14日,谢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处。2022年12月6日,谢某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处,并被依法吊销了驾驶证。如今时隔不到两年,谢某竟丝毫不知悔改,第三次饮酒后驾车被查。
最终,谢某因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7日,并处3000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