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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东交警:电动自行车逆行酿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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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日报·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赵璧煜)7月21日11时20分许,邵东市刘某香驾驶电动自行车行驶至邵东市城区衡宝路与文体路交叉口路段,因逆向行驶与刘某正常驾驶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刘某香受伤及其手机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交警认定,刘某香驾驶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之规定,是造成此次事故的根本原因,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邵东交警提醒:生命只有一次,请广大电动车驾驶人按规按道行车、遵守交通法规、谨慎文明驾驶,做好自己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编辑:蒋易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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