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邵阳日报·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赵璧煜)8月22日,邵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六中队对一起交通事故进行了责任划分。
据悉,8月12日13时30分许,邵东市绿汀大道与S336线交叉口地段,刘某驾驶车牌号为湘E1***3的小型客车逆向行驶,与张某驾驶的车牌号为湘ER***0的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发生碰撞,导致张某受伤,张某多项物品受损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经调查,刘某未注意到对向而来的三轮车,越过道路中央黄实线借道逆行超车,是造成此次事故的根本原因。经交警认定,刘某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