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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东交警:不看时间看含量,警惕“隔夜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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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日报·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赵璧煜)8月20日晚,邵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秩序管理一中队民警在城区衡宝路与人民路交叉口地段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时,发现号牌为湘EW***5的小型汽车驾驶人刘某萍有酒驾嫌疑,便让其下车接受进一步检查。

经现场询问,刘某萍承认自己在前一天晚上吃夜宵喝了酒,并配合交警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3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对于这一结果,刘某萍仍向民警表示:“是昨天喝的酒!”于是民警向其解释:“酒驾违法行为的判定还是以检测结果为准。” 

最后,民警依法对刘某萍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

编辑:蒋易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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