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日报·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赵璧煜)11月6日,邵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六中队对一起交通事故进行责任划分。
10月24日13时20分许,邵东市文体路与成园路交叉口路段,刘某驾驶湘E7***J小型客车逆向占道行驶时,与唐某驾驶的三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及唐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调查,刘某行经该路段时未仔细观察道路情况,占道超越前方车辆后未及时避让路口左侧来车,导致车身刮撞到唐某的三轮车造成其车辆侧翻,同时唐某驾驶三轮摩托车时未佩戴安全头盔,所幸车速不快,受轻微伤。经交警认定,刘某行经交叉路口,在没有超车条件的情况下违规超车,是造成此次事故的根本原因,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
邵东交警提醒:路口如“虎口”,变道有风险,超车需谨慎,广大驾驶人在行车过程中,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行车,文明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