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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日报·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李娜)2月25日6时50分许,刘某驾驶湘E6***0小车行驶至S226线邵东市廉桥镇廉东村地段时,因未保持安全车距,在遇前方车辆车速减慢时未及时减速,追尾前方金某驾驶的小车,造成刘某受伤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交警认定,刘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