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邵阳日报·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赵璧煜)4月20日,邵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六中队对一起交通事故进行了责任划分。
4月9日23时40分许,城区兴和大道与连云路交叉口地段,肖某驾驶车牌号为湘EA***5的普通二轮摩托车逆向行驶时,与刘某驾驶的车牌号为湘ED****3的小型客车右转弯时发生碰撞,导致两车受损及肖某受伤的交通事故。经交警认定,肖某逆向行驶是造成本次事故的根本原因,承担本次事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