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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县司法局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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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日报·邵阳新闻在线通讯员 向君 唐贤肖 肖锋

近日,在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现场会上,洞口县作为先进典型作经验交流发言,其创新做法和显著成效获得与会领导的高度肯定。近年来,该县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以“三个强化”为抓手,全面推进新时代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截至目前,全县已成功创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2个、市级规范化司法所7个,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

强化责任担当,构建规范化建设新格局。县司法局将规范化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建立“主要领导亲自调度、分管领导常态督导、业务股室全程跟进”的三级责任体系。通过建立党组定期会商、专项督办等工作机制,确保规范化建设工作优先研究、优先决策、优先落实。针对基层办公条件受限这一难题,局领导班子主动作为,与黄桥、花古等乡镇(街道)反复协调,通过搬迁新址、置换调剂等方式,彻底解决了两地司法所“独门独院”问题。同时以点带面,规范建设标准、任务清单、考核办法等,确保其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落地见效,三年来共推动18个司法所全面达标升级。

强化基础保障,打造规范化建设新样板。坚持“硬件软件双提升”的建设思路,三年来累计投入专项资金90余万元,对全县司法所实施标准化改造。按照省定统一标准,全面优化办公环境。在智慧司法建设方面,为基层所配齐智能终端设备,包括社区矫正智慧管理系统,实现县乡两级数据实时互通。特别为7个规范化司法所统一配置智能办公设备,推动基层司法所迈入数字化办公新时代。

强化队伍职能,展现司法为民新作为。通过公开选聘、轮岗交流等方式,优化队伍结构,目前全县24个基层司法所均配备了司法所长(负责人)。建立“季度轮训+专项培训”机制,三年来开展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专题培训20余场次,队伍专业化水平显著提升。各司法所充分发挥前沿阵地作用,三年来累计调解纠纷6640件,开展法治宣传360余场次,提供法律咨询1.1万余人次。创新推出的“背包式”人民调解工作法,深受群众好评,并于2023年被评为湖南省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

县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巩固规范化建设成果,着力打造“枫桥式”司法所,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更大司法行政力量。

编辑:李思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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